因為孩子會看見,大人為了自己洋洋得意,可以把別人搞膩搞煩也在所不惜。炫耀小孩不就是在炫耀自己很會教小孩嗎?偏偏炫耀就是一種壞身教。說的是我多會教小孩,表現出來的卻是我多麽不會教小孩,諷刺極了。
我曾在私底下勸過一位朋友,說不應該拿孩子炫耀個不停,沒想到她的反應是一臉無辜:「可是我說的都是真話呀。」我再勸:「你應該想想聽者的感受。」她正色道:「我孩子就是這麽優秀,別人要眼紅也沒辦法。」我只好住嘴。
我勸爸媽不應該拿孩子的成就出來炫耀,其實不是為了爸媽本身的人際關係,而是為了小孩的學習成長。炫耀就是強迫別人臣服拜倒的意思。如果只是分享喜悅,應該適可而止,別人略有祝賀或羡慕之意,就應該住嘴了。再講下去,就是要別人祝賀過了還要再祝賀,要別人羡慕不夠,還要五體投地。
如果孩子在場,這對他的禮貌養成尤其有害。因為孩子會看見,大人為了自己洋洋得意,可以把別人搞膩搞煩也在所不惜。炫耀小孩不就是在炫耀自己很會教小孩嗎?偏偏炫耀就是一種壞身教。說的是我多會教小孩,表現出來的卻是我多麽不會教小孩,諷刺極了。
拿小孩成就出來炫耀還有個更大缺點,就是會讓小孩心生反感,變得不願意努力。小孩到了小五小六,自我意識抬頭,就會抗拒變成爸媽爭取面子的工具。這時你把孩子的學習成就拿來炫耀,別人可能只是有點煩,孩子卻會倒盡胃口──用功上進的胃口。孩子會想說,爸媽要我用功,明明是為自己的面子,嘴裡卻說「我是為你好」,真是虛偽透頂。孩子最直接的反抗方式,就是放棄用功,讓爸媽面子去大壞特壞。
《虎媽的戰歌》就是活生生的例子。作者蔡美兒有一點很中國,就是認為小孩以成就來「光耀門楣」沒什麽不對,書中也拚命炫耀兩名女兒的成就。近尾,二女兒露露在餐廳眾目睽睽之下摔杯大吼,讓媽媽難堪,其中就有一句:「你以為你是為我好,根本不是,你是為了你自己。」
有趣的是,蔡美兒在書中也承認,常有人問她,這麽嚴格要求小孩,「是為了孩子,還是為了你自己?」她卻認為這根本不是問題。在中華文化裡,孩子就是爸媽的延伸,對孩子好,對爸媽好,都是同一回事。這種「親子一體觀」,有些孩子也許忍忍就過去了,露露卻不願意忍。她小提琴才藝過人,但為了捍衛自主權,寧願讓多年的投入付諸東流,從此不再碰提琴。
這正好是中國古代知音故事的相反。鍾子期死,伯牙終身不復鼓琴。虎媽想必也自以為是女兒的頭號知音。沒想到因為她愛炫耀,女兒乾脆不復拉琴。譚恩美《喜福會》也有一位女兒薇莉(Waverly),是西洋棋神童,也熱愛下棋,也是氣不過媽媽拿她得獎四處炫耀,拒絕再下棋。
讀者也許覺得露露與薇莉都太笨了,幹嘛作踐自己的天才?我只能說,青少年的自我意識就是如此,只希望父母在逞口舌之快、圖顏面之光時,能夠三思。
當然,並不是每個孩子的自我意識都像露露與薇莉那麽強。也有些小孩覺得「光耀門楣」滋味很不錯。這種小孩,我們應該擔心的,是他們會感染到爸媽的洋洋得意,對自己的小小成就感到自滿,失去上進動力。王安石筆下的仲永是作詩神童,從小就被爸爸帶去四處表演即席賦詩,接受讚譽與賞金。十歲的詩,就算是神童好了,頂多不就是可讀而已嗎?格調與內容能好到哪裡?這樣就被爸爸帶著到處獻寶,難怪長大後會「泯然眾人矣」。
愛炫耀的父母一定重視名次,因為「作文很好」絕對沒有「作文第一名」說起來具體。排名本身不是壞事,妥善運用它,對小孩很有激勵效果。問題是太重視名次,就會變成太計較輸贏,器量狹小,反而有礙發揮潛能
數學奧林匹克曾發掘過一大堆數學神童,後來的成就卻無人能及澳洲出身的陶哲軒(Terence Tao)。別人描述這位有史以來最年輕的菲爾茲獎章得主,總說他器量坦蕩,不與人爭,與他合作解題是如沐春風,所以全世界的頂尖數學家都排隊想拿自己研究一半的問題找他合作。這種與人為善的性格,應該要歸功於澳洲不重視排名的教育環境。
即使有以上這些理由,我相信還是有很多爸媽,不拿小孩的成就出來說一說,會悶出病來。針對這種父母我只能說,如果真的很想給別人顏色看看,真正「必殺技」其實是忍住不炫耀。
美國劇作家亞瑟米勒《推銷員之死》就有寫到這點。男主角的兒子一事無成,鄰居兒子變成鼎鼎有名的律師,還有資格進入最高法院殿堂與人論戰。男主角聽到「最高法院」一下整個茫然,不是因為最高法院很了不起,而是震驚于律師本人剛剛跟他對話大半天,竟然完全沒提!他竟然覺得最高法院一點都不值得炫耀!男主角被徹底打敗。
也就是說,炫耀就是不夠強的表現。真要讓別人覺得你很會教小孩,最好方式就是顯露出你用平常心看待小孩所有成就。你應該私底下多多讓小孩知道你以他為榮,別人面前則應該輕描淡寫。如果你覺得很難,不妨先假裝一次兩次。習慣之後,相信我,假的就變成真的了。